交通运输部处罚17家违反运价备案制度的船公司(附名单)
2015年10月下旬,交通运输部分别组织赴上海、宁波、厦门、广州口岸开展了国际海运运价备案执行情况检查,并依据《国际海运条例》,对查出的未报备运价或未按报备运价执行的17家班轮公司的违规经营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。本次行政处罚累计罚款170万元,目前罚款已全部缴齐并上缴国库。
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受处罚企业名单予以通告,请各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严格执行国际海运运价备案要求,认真履行运价备案义务,自觉维护国际海运市场公平、稳定、健康发展。
附件:受处罚企业名单
交通运输部(章)
2016年3月26日
附件
受处罚企业名单
1 新海丰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
2 兴亚海运株式会社
3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
4 中海集装箱运输(香港)有限公司
5 赫伯罗特股份公司
6 现代商船株式会社
7 宏海箱运支线有限公司
8 法国达飞海运集团
9 长锦商船株式会社
10 德翔海运有限公司
11 万海航运股份有限公司
12 万海航运(新加坡)有限公司
13 日本邮船株式会社
14 美国总统轮船有限公司
15 上海仁川国际渡轮有限公司
16 高丽海运株式会社
17 尼罗河航运私有有限公司
延伸阅读:
据外媒报道,由于滚装货物运价过高,全球大型汽车运输船运营公司再次面临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(FMC)诉讼。涉及公司包括日本邮船、商船三井、World Logistics Services、川崎汽船、Eukor汽车运输公司、华轮威尔森物流(WWL)、南美轮船(CSAV)和礼诺航运(HAL)。
上周,上述公司先后收到了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提交的集体诉讼。该诉讼由39位购买或租赁汽车的美国居民代表发起,抗议汽车运输价格过高。这一问题已成为美国汽车运输服务定价和垄断相关的持续性问题。
据了解,去年1月,另3家货运经纪人通过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发起诉讼,这也是第一起汽车运输民事诉讼,涉及反垄断罚款高达1.36亿美元。
(转自“航运界”及“中国航务周刊”)